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医医院院史馆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院史馆建设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项目概况:根据医院建院周年工作部署,为系统梳理医院发展历程,弘扬医院文化精神,打造具有传承教育意义的院史展示平台,拟在号楼规划建设院史馆,面积�。要突出院史馆地域属性、中医属性、文化属性、艺术属性四大属性,集中展示医院创建、变迁、发展的历程,打造展示医院发展历史、展望未来、集中呈现医院文化、教育传承功能的重要阵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施工,其中日历天内,须完成全部设计图纸并提交招标人审核批准。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详尽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表》,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基准依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自拟格式)。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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