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沛县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苏 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州荣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炷食品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 年 月 日作出()苏 破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担任荣炷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为提前对接市场资源、充分了解意向投资人需求、为后续正式招募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进而高效推进债务人重整工作、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及全体债权人利益保障,管理人现依据法定职责,就荣炷食品有限公司重整事宜开展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务人基本情况(一)企业主体信息企业名称:徐州荣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年 月 日企业性质: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娜住所地:沛县栖山镇胡楼新村注册资本: 万元(经核查,股东注册资金未实缴到位)核心经营范围:牛羊屠宰、牛羊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活羊销售、毛皮收购;餐饮企业管理、冷库服务;互联网零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覆盖食品加工核心环节及上下游延伸服务,具备完整业务拓展基础,可直接依托资质开展经营)。二、债务人核心资产状况(截至管理人目前调查基准日)管理人已通过调取档案、现场勘查、查询职能部门等方式完成债务人核心资产调查,资产具备明确盘活潜力,具体如下:(一)货币资产债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 元(截至 年 月 日),无其他有价金融证券;该款项可在重整程序推进中依法解冻,后续可用于企业运营启动或债务清偿。(二)不动产及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持有位于沛县栖山证龙河路东侧、畜禽交易市场南侧的出让性质土地(面积.㎡),土地紧邻畜禽交易核心区域,地理位置契合屠宰、加工业务布局需求;目前虽存在抵押、查封,但可通过重整程序依法解除限制,为后续生产经营或改扩建提供空间基础。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上建有活动板房、二层房屋建筑(暂未取得产权证书,面积待进一步接管后核实),配套有值班室、门垛、大门、硬化路面、围墙等设施,可满足基础生产办公需求,减少前期投入成本。机器设备:名下持有牛羊屠宰、肉制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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