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动车驾驶人无盘理论考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政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动车驾驶人无盘理论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
项目名称:政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动车驾驶人无盘理论考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政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动车驾驶人无盘理论考场建设项目
.
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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