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法院公证机构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安县人民法院公证机构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来安县人民法院公证机构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年,万元/年
最高限价:万元/年,万元/年
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对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发挥公证机构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优势,探索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与“送达难”“执行难”“查人找物难”问题,现将司法辅助项目进行外包。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全院各类执行案件的立案、执前督促、执行阶段送达及传统情况调查、终本案件回访及线索核查、协助控制被执行人、终本案件维护、预查费、政法工作满意度回访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 号)及《最高人民....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