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采购人: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结合宜兴煤业公司实际情况,需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进行清理。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第一标段: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服务地点:宜兴煤业。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须含有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项目。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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