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东校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东校年“坚持学为中心,为教师成长赋能”校本培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普通高校及其附属机构,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业务的法人单位。. 须提供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起至今)承接的县(区)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双休日接受报名)五、报名地点: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东校 科研处六、报名要求: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述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符合资格要求第条的业绩证明材料。经现场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领取招标文件(含详细需求清单)。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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