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年度沈阳地区项目(商品混凝土)框架协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为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公司所属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公司承建和拟建的沈阳地区所属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公司概况、采购范围.公司概况: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系中铁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亿元,施工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辽宁、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湖北、江苏、浙江、四川、广东、广西、深圳等地。沈阳地区在建及拟建工程项目年月至年月日期间所需采购的商品混凝土实行集中采购,有效期至年月日。.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及附件《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年月日.采购范围: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区项目,通过“二次竞价”选定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各供应商入围报价作为实际采购“二次竞价”报价上限,结算按实际供应数量。.采购单位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前,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评市委员会推荐的框架协议入围候选人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生产厂家需予以配合和协助。被推荐并通过考察的入围候选人,采购单位确定其为入围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营业范围: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加工的独立生产厂家,且必须具有供应能力。.生产能力:供应商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备满足供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商品混凝土年生产供应万方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财务能力: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近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供应商须提供年至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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