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阁街道三桥社区、、组山坪塘整治项目(第二次)谈判邀请
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奎阁街道三桥社区、、组山坪塘整治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奎阁街道三桥社区、、组山坪塘整治项目(第二次)。
.项目地点:奎阁街道三桥社区、、组。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宏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内容。
.工期:个月。
二、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含税):元。
资金来源:年市级衔接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组、组、组山坪塘口,清淤、堵漏、排水维修堡坎、修建护坡和沉沙井等,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资格条件: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安管人员证书类)。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最近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谈判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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