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比选邀请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出具符合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要求的主体信用评级正式报告,并提交相关电子工作底稿及纸质底稿。
(二)项目目标
通过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服务,客观、公正地评估采购单位的信用状况,最终获取主体信用评级结果及符合市场规范的评级报告,满足采购单位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融资的评级要求,助力企业顺利开展各类融资业务。
★(三)服务范围
、对采购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涵盖企业基本情况、行业地位、业务运营模式、财务指标(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等)、债务结构、担保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风险因素等内容。
、依据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的信用评级标准与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级方案,开展评级工作,形成评级结论,出具主体信用评级正式报告。
、配合采购单位完成评级过程中的信息补充、沟通协调工作,以及后续融资过程中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关于评级报告的解释与说明工作。(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二、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违法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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