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年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与高新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地价值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就年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与高新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地价值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对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与高新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地块总面积为.亩(约.平方)。
.项目预算:.元(不含税),不划分标包。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完整资料后之日起个日历日(含)完成评估报告。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评估内容最高限价.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技术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
.供应商须在中国电信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中(提供备选库证明截图复印件)。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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