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必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总经销商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仅限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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