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无人机表演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表演年度供应商采购。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非法定节假日.元/架次,法定节假日.元/架次。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是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四、项目概况
为采购人对外承接无人机表演业务提供服务,表演服务费以中标单价结合实际表演的无人机数量进行结算。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次及以上大型无人机表演项目(无人机架数≥架)业绩。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元/份,须通过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其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上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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