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年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年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代理项目编号:------),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年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范围:拟选择-家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非事故救援服务,内容包括:()单程公里以内拖车;()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轮胎充气、更换轮胎;()车辆脱离困境所需的拖拽、吊车。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 预算金额:人民币含税金额.万元。
注:以上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在服务期内向中标人采购的金额上限,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采购的金额(下达订单的总采购量)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采购金额未达预算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内。
. 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一个车辆道路救援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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