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宣传用品零星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最高限价折扣比例 中标(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医院宣传用品零星制作项目 年 . /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单价合同,据实结算。 四、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资金 五、采购方式 自主采购——竞争性谈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七、投标有关说明 ※.报名:年月日-月日(工作日):—:通过线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件、标书费转账凭证图片或扫描件、项目报名表签字版扫描件等) 标书费:.元/项 标书费办理流程:报名登记前按下述医院账号转账(对公账户)。 投标保证金:无。 以下情形不予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没有提交投标,且之前也没有任何通知说明。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突然放弃投标。 ()中标后,在接到通知书的日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 ()如果在投标过程中,因为违反规定,被他人投诉或举报,事情还未解决,可以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待事情解决完毕后,根据情况决定。 ()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 ()中标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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