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 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施工(第一阶段)土方运输(二次)”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施工(第一阶段)土方运输(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价; .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分包情况:不分包; .服务时间:按工程施工进度及采购人通知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进度: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与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一致。 .质量要求: .符合哈尔滨市政府渣土拉运相关文件要求。 .供应商需注意场外的遗撒问题,如出现场外遗撒,由供应商负责清理。所造成的一切影响由供应商负责解决。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撒装置。 .运输过程中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关系由供应商自行协调,采购人概不负责。 .运输过程中的环卫、市政、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概不负责。 .运输路途中相关安全事宜,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概不负责。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供应商人员必须听候采购人合理的指挥和安排。供应商施工时应预备多余车辆,在供应商运输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另调车辆继续施工。 .土方量按现场路槽实际尺寸测量计算. .供应商应对所工作作业面进行环境清理,并达到采购人文明施工的标准;供应商应积极按照采购人所提出的要求进行作业。 .运输车辆燃油费按照国家定价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方索要燃油费。 .弃土点和弃置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其他要求: .、以上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装车(外运土方含装车、倒运土方不含装车)、运输、卸车、燃油费、管理、保险、包装、标记、乙方保护措施、相关服务、税金、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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