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食堂食材 年 工业 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大田县行政区域内具有实体卖场,须提供卖场图片(须包括门脸照片、鲜肉区、食品加工区、粮油区、干货区、鲜奶区、洗化区(牙膏;洗发水;沐浴露等)、纸品区、日杂区(毛巾;衣刷;鞋刷等)、调味品区、熟食区(烘焙食品、即食餐品等)、饮料区、休闲食品区等区域和商品照片、门店地图位置截图等)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现场考察,若提供的照片和门店位置等信息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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