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中国蚝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蚝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微利) 标段(包)名称 中国蚝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微利) 公告性质 变更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新湖大道南北两侧(新湖大道与百蓬东路交叉口附近),北临南柳村,西侧南柳河穿境而过,南接南柳河号渠,东邻黎湛铁路。 资金来源 专项政府债券筹措,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中央预算内: ;省级政府: ;市级政府财政: ;银行贷款: ;外资: ;自筹: ;其他: .;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新建蚝交易中心一栋,大门一幢,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配套二期基础设施工程,外电工程,广告牌工程,智能化工程,河道沿岸河堤修复等工程。包括海水净化厂、污水净化厂的二期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按照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资料所包括中国蚝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微利)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因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调整、政策变更、现场客观条件限制、技术标准更新及公共利益需求等合理情形,招标人有权对本条所列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面积、数量、规格、布局等)进行优化调整。 .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上述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执行。承包人需在收到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及进度衔接计划,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若调整未导致工程核心功能变更、未超出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承包人投标报价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如仅为同类规格替换、局部布局优化、非核心数量微调等),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增加任何成本、费用或提出索赔;若调整涉及工程核心功能重大变更或超出招标范围的新增工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但承包人应先执行调整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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