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锦园小区常规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山河锦园小区常规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进行如下修改澄清,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服务要求及说明 第三项 
  (五)项目资金支付与履约要求: 
  本项目中标后,涉及资金总额共计万元,中标公司需在签订合同时将该笔费用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具体构成如下: 
  .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公司需在签订合同后时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物业公司无偿投资费用:万元为物业公司无偿对小区进行投资的费用。 
  .物业公司先行投资及返还费用:剩余万元费用由物业公司(或中标公司)先行垫付用于项目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按季度向物业公司逐步返还。 
   
  现修改为: 
  (五)项目资金支付与履约要求: 
  本项目中标后,涉及资金总额共计万元,中标公司需在签订合同时将该笔费用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具体构成如下: 
  .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公司需在签订合同后时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物业公司无偿投资费用:万元为物业公司无偿对小区进行投资的费用。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根据相关规定,需经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方可使用,暂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二、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调整后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三、 其他说明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内容,并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公告未涉及的原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湖南新之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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