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桶装水”潜在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业务需求,现启动“桶装水”集采项目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标的 供应商按要求,为我行提供桶装饮用水及配送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以及法人授权或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具有良好的商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与供应能力相匹配的注册资本; .具有必需的场地、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拥有原厂饮用水或代理原厂饮用水配送资质; .提供国家认证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三)服务要求 .为我行提供规格为.升的桶装饮用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饮用水需符合或标准,矿泉水需符合标准,每半年向我行提供经国家认证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免费提供饮水机(根据我行营业网点及办公部门数量合理配置),并负责饮水设备的清洗、消毒和检修工作(每季应至少次,防止二次污染); .具备北京市区、郊区全网点配送能力,在配送周期上,原则上第一、四季度每周至少配送次,第二、三季度每周至少配送次;紧急需求时,供应商需在接到我行通知后小时内配送至指定地点; .配送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着装规范; .配送的饮用水需与供应商自身品牌相符,禁止配送不同品牌饮用水; .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或委托第三方。 (四)其他要求 .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相关说明 .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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