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凹印机专用配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系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企业自主行为,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一)规模:.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凹印机专用配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平台项目编号:()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项目类型:货物类.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起年或合同期内结算金额达到单位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时合同终止。.实施地点: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号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主要内容:选取一家入围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凹印机专用配件采购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注:()设备型号:陕西北人型商标纸凹印机及型接装纸凹印机。()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以上为招标人采购预估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使用,具体数量及结算以招标人实际订单为准。()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年或合同期内结算金额达到单位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时合同终止。(二)范围.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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