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租用中国鞋都三期总部经济基地幢场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租用中国鞋都三期总部经济基地幢场地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助力鹿城区鞋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西部新城产业招引和构建,加快打造鹿城西部片区时尚产业高地,提升温州时尚智造产业的支撑度,鹿城区人民政府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就合作共建“世界鞋都设计师(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协议,明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免费提供中国鞋都三期总部经济基地幢(面积. ²)用于协创中心项目建设。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号文件精神,现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继续向温州盛发贸易有限公司续租中国鞋都三期总部经济基地幢(面积. ²),租赁期限年。由于本次采购是履行已有合同项下的义务和房屋本身产权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从温州盛发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具备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盛发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鹿翔商务中心幢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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