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群力新城三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群力新城三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群力新城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采购内容: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预算:.(垃圾清运服务费为 元/车,立方垃圾车,预计车) .项目地点:群力新城中、南、北区。 .服务期限:一年 .结算方式:根据供应商报价,据实结算,季度付款。 .服务范围:本项目建筑面积:.㎡,楼栋数:栋,栋户数:户。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垃圾准运证》及安全许可证。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承诺,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目。(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格式自拟) 意向供应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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