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与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满足学生的进餐需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根据财库()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满后,且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无违反商业道德劣迹和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③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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