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发行规模:不超过亿元(含)人民币。   、发行期限:不超过年(含)。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招标范围:担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和发行后服务;协助招标人选聘有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近三年(年-年)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类及以上;   ()近三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在公司债券发行业务中,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作为债券承销商的情况:参与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承销或保荐资格被暂停的情形;   ()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当日向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和本人身份证至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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