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年-年成品油水路运输承运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年-年成品油水路运输承运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年-年成品油水路运输承运商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分公司及西北销售分公司经营运输费用预算中列支。 .招标范围:湖南省公司成品油配置计划中水路运输承运入围。本次招标的承运商需满足资质及参运船型适航于湖南内河枯水季节对水位的要求。 .服务地点:湖南省内内河油库。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年内(年月日-年月日)有与本项目同类的水路运输业绩,需同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清晰扫描件;.对应合同中的结算清单(至少一份)及对应结算清单的发票,均需提供清晰扫描件;.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对应结算清单的发票中任意一张查询截图即可)。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信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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