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公安厅便携式计算机等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概况 存放地 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双榆街号 标的现状 转让标的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机等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转让底价 元 转让方 黑龙江省公安厅 转让方承诺 附件: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会议纪要(年第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公安厅 特别告知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物品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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