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件和方法
. 采购条件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制盐系统仓库区无人叉车租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 采购方法
询比采购
、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为提升制盐系统仓库区仓储作业效率,实现物流作业自动化全链的智能化协同,拟租赁两台无人叉车,配置为磷酸铁锂电池的全新叉车,并包含保障其运行的配套软硬件系统。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需前三个月试运行合格)。
服务地点位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厂区内。
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标准如下:无人叉车(台)为配置磷酸铁锂电池的全新叉车,需要符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自动导引车术语》、/ -《工业车辆安全自动导引车、无人驾驶车辆及其系统》,以及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电磁兼容标准等。符合合同约定使用功能。无人叉车不限定时间使用,叉车具备车辆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需配备警示灯光、语音提醒、灭火器。租赁期限内叉车非人为损坏所有维修保养(含更换零件)均免费。当租赁叉车发生故障后,小时无法修复的应提供合格合规备用叉车(免费使用),超过一周未能修复并未提供备用车辆的扣除相应租赁费用。
其他:以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制盐系统仓库区为试点,开展无人叉车应用:需实现编织袋包盐(单托吨)自动无人化堆叠两层入库和取出库,局部试验三层堆叠;以及该仓库区吨袋盐(单托盘吨个吨袋)指定位接驳位置的入到区的自动无人化入库和出库工作。性能需满足单台车区进行入库/出库/堆空托盘的作业每小时平均低于托,电池充电.小时可以工作小时。所配备的软件系统需实现产品仓储管理信息化和调度智能化可视化,并具备该仓库其他库区仓储管理未来扩展使用,后续如增加车辆不再收取相关软件费用。该项目包含三个月的试用期,如试用期内两层堆叠和取货无法准确完成的情况达不到%的量、单托一层堆叠无法准确完成和取货情况达不到%的量,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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