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城区公共智慧停车场交通设施辅助设备采购及交叉口提升改造项目(岭湖路与开物大道交叉口)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余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新余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宜县城区公共智慧停车场交通设施辅助设备采购及交叉口提升改造项目(岭湖路与开物大道交叉口)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分宜县城区公共智慧停车场交通设施辅助设备采购及交叉口提升改造项目(岭湖路与开物大道交叉口) 批 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投入正常使用及完成验收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