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后勤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经政府同意,本招标项目琼中县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以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琼中县教育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后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内
(三)服务期限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琼中县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综合性后勤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安全服务(含保安):校园出入口值守、校内巡逻、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安防设备维护协助等。
.餐饮服务(含厨工):按个性化食谱完成餐食烹饪,重点掌握特殊膳食制作技能,确保餐食符合营养标准及学生个体需求。负责食材的精细加工,严格区分生熟厨具,避免交叉污染;烹饪后清理灶台,检查燃气、水电关闭情况,排查厨房设备安全隐患等。
.物业服务(含电工、保洁):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功能室等室内区域清扫保洁,校园道路、操场、绿化带等室外区域清洁,垃圾收集与清运,公共设施消毒消杀等。校内供电设施、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确保用电安全,配合学校大型活动用电保障等。
.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后勤服务(含保育员):主要协助教师对特殊学生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辅助、起居照料、个人卫生护理、安全陪护等,配合教学及康复训练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招标控制价
一次招标延用三年,每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每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自动终止合同。
三、报名材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的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近三年招标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汇总表加盖公章以及完整合同复印件);
.具有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本公告的第二条项目概况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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