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紫兴街道东湖小学年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开阳县紫兴街道东湖小学年校服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采购项目情况:.采购学生校服一批(与采购人现二至六年级的校服款式、颜色一致),约套。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其中:春秋装(颜色:红色、白色) 套,包含衣服 件、裤子 条;夏装(颜色:红色、白色)为短袖上衣 件;冬装(颜色:红色、灰色)为冲锋衣 件。(五)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春秋装单价:最高限价¥元/套(包含:衣服件、裤子条),夏装单价:最高限价¥元/件(短袖上衣件),冬装单价:最高限价¥元/件(自愿购买,冲锋衣件)。本项目采用单价预算,供应商所报的服装单价不得超出此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学校满意度调查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以此类推;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根据开阳县紫兴街道东湖小学计划安排,向学生发售校服服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或学校满意度调查不合格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七)销售方式: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内成交供应商直接面向学生家长收取现金或微信方式进行销售。(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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