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标段木质纤维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以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标段木质纤维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标段木质纤维 .采购内容:木质纤维采购,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品名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 备注 木质纤维 . 合计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数量为计划数量,此单价包含运费,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质量标准:材料符合公路施工技术标准。 .提货期:年月-月(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洋浦疏港高速公路标段路段 .检验标准: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采购方取货验收办法:采购方自行检验。 .受工期限制,合同签订后,供货方需根据采购方要求,在接到通知后日内供货到现场,无法按时到场影响采购方正常施工的,按照应供货款售价%支付违约金。 .付款方式: 乙方出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结算款总额的%,余下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当期材料无质量问题前提下,作为下期货款一并无息支付。全部货物收到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网银支付,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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