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年休宁县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行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至年休宁县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休宁县万安镇、溪口镇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控制价:.元 .项目性质:其他工程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计算。()-()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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