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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一中院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开办项目空气净化处理空气净化器以及开荒保洁项目(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采购人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采购内容为一中院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开办项目空气净化处理空气净化器以及开荒保洁,预算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一中院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开办项目空气净化处理空气净化器以及开荒保洁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院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开办项目空气净化处理空气净化器以及开荒保洁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
、本项目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形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
微信服务号“社发咨询服务号”
请点击下载://..///..,并根据文件指引进行相关操作。登记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获取,包括不限于:注册、登记资料报送、支付标书费等操作程序,逾期不予受理。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前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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