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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五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五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经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环保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五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规模:新建隔离栅防护栏米,刀片刺绳米,导流渠米,**应急事故池座,应急检测设备套,取水点监控套,水池警示牌个,.米高重力式挡土墙米,河道改造米,水质监测站座(建筑面积.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低.米),水质监测设备套,水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套。
、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二工镇、泉子街镇、三台镇、大有镇。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环保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工期要求:计划年月日开工,计划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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