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工区自卸汽车租赁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工区自卸汽车租赁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工区自卸汽车租赁 .项目编号:--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采购内容:自卸汽车租赁。 序号 品种 运输材料名称 型号 单位 计划运输数量 平均运距() 控制单价(元) 增值税率 价税合计(元) 自卸汽车租赁 土方 / ³ . . % . 合计 . / / /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为计划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运距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供货期:年月日-年月日。 .交货地点:国道丹阿公路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工区施工路段 .质量及安全要求: ..重型自卸汽车到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由采购方开具运输票据、安排管理人员组织卸车并配备机械集中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材料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人员、车辆安全由供应商承担。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日内无条件退货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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