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和报价。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区部分高(快)速公路年复合通行卡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外包编号:外包--。
四、项目类别:货物类。
五、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六、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复合通行卡。
七、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元/张(含税)。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三)投标人自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项复合通行卡采购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格式见《资格声明》)
(五)供应商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
十、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二、其他
(一)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通行卡的生产、初始化及交货。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货物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四)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登记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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