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农房土地手续技术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农房土地手续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恺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预算金额:元(大写:伍万玖仟元整);
.最高限价:元(大写:伍万玖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项目公告在成都农交所“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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