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聚醚-、聚醚-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聚醚-、聚醚-采购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本次报价允许贸易商参与, 如为贸易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贸易商: )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利润不能为负、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 )自有社保人数≥人,贸易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年月日 附件: 采购技术要求书(聚醚-). 附件: 采购技术要求书(聚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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