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全区个区控空气站和个非甲烷总烃站的运行和维护年月分四包。 第一包: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区域;预算万元 第二包:“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博州、吐鲁番市区域;预算万元 第三包:哈密市、阿克苏、巴州区域;预算万元 第四包:南疆三地州区域;预算万元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