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 .采购标的名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对数据协同平台的开发建设,达到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正、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司法便民程度、跨部门合作与协同创新的目标。 .采购标的数量及内容:本项目主要是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数据协同平台开发建设和相关设备,具体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安全: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服务、安全规范要求; 时效:在采购人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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