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发布日期 沈北新区表土剥离方案设计(-年) (一) 方案制定。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进一步要求,是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内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摸清拟占用耕地情况,按照当地政府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要求,编制剥离利用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剥离范围、厚度与工程量,堆放地点和运距、资金投入与来源、时间安排、保障措施以及土壤利用方向等。实施方案应尽量同步落实剥离土壤利用的项目,土壤利用为王地整治项目或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应按照当地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暂不能落实土壤利用项目的,应说明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和措施,保证剥离利用到位。剥离土壤存储存在水土流失和安全隐患的,应采取防范措施;涉及临时压占其他土地的,应给予权利人合理补偿。 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耕作层土壤应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的土壤改良、优先建造耕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用于城市绿化和苗圃等建设。 (二) 方案申报、评估与审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方案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及审查,方案和审查意见要纳入用地预审申报材料内容予以说明。 评估与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剥离与利用的合理性、时效性,以及资金保障、措施可行等。 (三) 组织实施与验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应在项目竣工前完成土壤剥离有关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 月 .以每年实际完成的编制方案数量为准,按招标单价支付最终的费用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年-年,共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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