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新疆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对新疆全域(不包含新疆建设兵团)区级及以上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制定科学的规划,梳理文物现状,统筹资源管理,找出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从大的工作方向上制定规划策略,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和保护利用措施,同时与“十四五”规划、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国家重点项目、国家公园建设等各方面规划、政策紧密衔接,确保规划的落地实施。便于自治区指导全域各地州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对至年为止的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做出展望和预期。年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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