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数据运营管理中心项目 标的名称: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数据运营管理中心项目 标的数量: 主要功能或目标:以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成果为基础,建设“底座+中心+门户+体系+应用”,实现政务数据“部门横向互联、省市纵向互通”,有效提升数据治理、分析、共享、运营、安全管控等能力,构建更科学、全面、开放、先进的政务数据信息化体系,支撑多样化的数据服务及应用创新服务,助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 年月 项目曾用名: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开发区信息化办公室 年月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