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年至年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年至年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估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十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方可依法办理初期运营手续。第十一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初期运营期满一年,运营单位应当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报送初期运营报告,并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通过安全评估的,方可依法办理正式运营手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十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方可依法办理初期运营手续。根据我市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开通的计划,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四期、号线工程南段(即先期开通段)、号线二期、号线二期、号线二期、号线上水径停车场计划年底投入初期运营,在初期运营前应由运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实际采购规模.万元,采购分年支付。 联系人: 周 联系电话: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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