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告 -- --> 根据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授权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对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责。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市检察院“两个中心”建设暨地下公共人防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 ]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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