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 住建领域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住建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需求 一、项目必要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涉及领域广、种类多,对国土空间保护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清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已基本编制完成,下一步亟需开展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专项空间布局内容,在专项领域支撑总体规划、衔接详细规划。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我局特申请组织编制住建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二、服务范围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需编制个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分别为《清徐县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清徐县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清徐县给水专项规划》《清徐县雨水防涝专项规划》《清徐县污水专项规划》《清徐县供热专项规划》《清徐县燃气专项规划》《清徐县环卫专项规划》《清徐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清徐县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清徐县城市竖向专项规划》《清徐县绿道与慢行系统专项规划》《清徐县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清徐县城镇更新专项规划》。服务范围根据各专项规划编制需求确定。 三、资质要求 、编制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土规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编制单位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制单位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