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采购内容:制备型液相色谱仪,酶标仪。 .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药品检验工作要求,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设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生产企业相关标准。 .采购标的数量:制备型液相色谱仪台,酶标仪台。 .服务期限: 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年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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