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含燎原病区食堂)托管经营服务 、服务地址:奉贤区奉炮公路弄号、奉贤区燎钦公路号、服务对象:医院职工,外包服务公司员工,在院病人。、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人员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 人(总部人,燎原病区人)。其中主管 人(三年以上岗位管理工作经验),收银兼仓库管理 人,厨师不少于 人、点心师人,切菜人,清洁人。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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