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中国海油深海能源开发总指挥部基地项目地块精装修材料供货及安装-标段二(暂估价)澄清说明 至各潜在投标人: 由海南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国海油深海能源开发总指挥部基地项目地块精装修材料供货及安装(暂估价)(项目编号:),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网站》 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澄清说明,如下: .本项目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的填写,以招标文件页“.专业承包人违约 ()专业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因专业承包人原因,未按照进度计划完成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节点,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专业承包人应承担 - 元作为延期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 元。如延期超过 日,除要求专业承包人支付延期违约金外,代建方和总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专业承包人赔偿代建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条款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第条修改为: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关网站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文件,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海南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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