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业务档案寄存经费 长宁区人民法院业务档案寄存项目,需寄存的业务档案共延长米,需提供档案寄存、移库运输,整理贴条码,调阅递送等服务。服务期为年度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