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业务档案寄存经费
长宁区人民法院业务档案寄存项目,需寄存的业务档案共延长米,需提供档案寄存、移库运输,整理贴条码,调阅递送等服务。服务期为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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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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